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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聘任人員辦法 第12條

技術顧問及參議諮議之任期,除有契約規定者外以一年為限,期滿得續聘 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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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