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辦事細則 › 第22條

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22條

奉派擔任例假日或非辦公時間內值班人員,不得規避;遇有急要公務,經 主任委員或單位主管指定承辦人員,應隨時到會辦理,不得稽延。
AI 白話解釋
← 第21條看 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辦事細則 全文第2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