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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辦事細則 第19條

第 三 章 行政管理
本局人事管理依現行人事法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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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本局文書處理及檔案管理,依行政院訂頒文書處理、檔案管理手冊規定辦理。第17條本局事務管理依行政院訂頒事務管理規則辦理。第18條本局財務管理依現行會計法規辦理。第20條本局處理公務,實施分層負責逐級授權,依行政院訂頒分層負責實施要項及本局所訂分層負責明細表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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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