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組織條例 › 第4條

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組織條例 第4條

本局設秘書室,掌理文書、印信、出納、財產管理及其他庶務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3條看 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組織條例 全文第4-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