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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基隆分局辦事細則 第21條

第 四 章 附則
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
AI 白話解釋

「附則」的其他條文

第19條本分局設業務會議,由分局長、副分局長、秘書、課長、室主任、站主任及其他經指定之有關人員組成。第20條本分局事務管理,依事務管理規則及有關手冊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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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