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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暫行組織規程 第11條

本局於臺灣省各地區劃分為若干林區,各設林區管理處;並另設農林航空測量所,其暫行組織規程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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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