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編制表
本編制表規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的組織架構、人事編制及相關職責,目的是為了有效管理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
本法於第 11 屆立法院暫無相關修法議案;以下為現行條文全文。資料來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
法條全文(現行)
最後異動 2023-11-29・共 1 條。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允許重製加值)。
1編 註:本編制表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
化資產管理處暫行組織規程第 5 條訂定,內容請參閱相關
圖表附檔。
編 註: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
暫行組織規程於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廢止
用 AI 解釋這條
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