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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辦事細則 第3條

本局設下列各組、室: 一、第一組。 二、第二組。 三、第三組。 四、第四組。 五、秘書室。 六、會計室。 七、人事室。 八、政風室。 前項各組為應業務需要得分科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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