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開發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 › 第7條

行政院開發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7條

本會設業務組,辦理左列事項: 一、基金款項之核收、調度及運用事項。 二、基金投資、貸款案件之研辦。 三、基金投資、貸款案件合約或協議事項之洽訂。 四、基金投資、貸款收益之核計事項。 五、基金投資之讓售事項。 六、基金投資貸款計畫、收益及本金之催收事項。 七、基金年度運用方案之編擬事項。 八、委員會決議事項之執行。 九、其他交辦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行政院開發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