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行政院飛航安全委員會會議規則
› 第4條
行政院飛航安全委員會會議規則 第4條
左列事項應提出委員會議議決之: 一、關於本會事務之政策、計劃及執行之審議事項; 二、關於民用航空器失事及重大意外事件調查法規之審議事項; 三、關於民用航空器失事及重大意外事件調查報告之審核事項; 四、關於本會受託處理之非屬民用航空器失事及重大意外事件調查報告之 審核事項; 五、關於與國內外機關 (構) 協調、聯繫之審議事項; 六、關於本會會計、人事管理之審議事項; 七、其他有關飛航安全之重大事項。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3條
看 行政院飛航安全委員會會議規則 全文
第5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