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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飛航安全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19條

本會聘用人員時,依本會新進人員遴選及進用程序及相關法令辦理。 本會人員與本會之權利義務關係,其基準辦法另定之。 本會人員之工作,由主任委員視實際需要調配。 本會聘用人員請假事宜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及相關法 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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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