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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飛航安全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21條

本會人員應依相關法令參加保險。本會得視任務危險程度另訂定保險辦法 ,為相關人員辦理投保手續。 本會研究人員、顧問及依書面契約委託之機關 (構) 執行本會職務時,亦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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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