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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25條

本會每半年舉行一次擴大業務會報,由主任委員主持,科長以上人員均應 出席。 前項會報,必要時得臨時召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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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