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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籌備處辦事細則 第4條

工務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興建計畫之擬訂、工程之規劃、設計及審核。 二、工程發包、施工督導、工程驗收、決算及保固。 三、土地取得、勘查、測量、地上物處理及產權處理。 四、購置、定製財物及安裝。 五、其他有關工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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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