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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生物製劑收費標準

一句話看懂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生物製劑收費標準規範了疾病管制署提供或銷售生物製劑的收費項目、標準及相關規定,目的是為了合理收費並確保生物製劑的品質與供應。
本法於第 11 屆立法院暫無相關修法議案;以下為現行條文全文。資料來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

法條全文(現行)

最後異動 2019-05-10・共 5 條。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允許重製加值)。
第 1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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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條
本標準適用範圍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製造及委託製造供應之生物製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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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條
本標準所稱生物製劑為抗蛇毒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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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條
生物製劑製造供應之品目及收費金額如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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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條
本標準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十日修正之第四條附表,自一百零八年七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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