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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處務規程 第6條

食品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食品管理、政策及相關法規之研擬。 二、食品與食品器具、食品容器、食品包裝、食品添加物、罕見疾病特殊營養食品之查驗登記與其許可文件變更、移轉、展延登記之審查,及許可文件之核發、換發、補發。 三、新穎性食品之安全評估。 四、食品生產流程管理之規劃及政策推動。 五、食品營養成分分析、食品標示之管理。 六、食品業、餐飲業衛生管理、政策與相關法規之研擬及輔導。 七、其他有關食品管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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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