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補習教育規程 › 第9條

補習教育規程 第9條

各級補習學校之班級編制,準用同級同類學校規定。
AI 白話解釋
← 第8條看 補習教育規程 全文第1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