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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旅館建築及設備標準 第10條

觀光旅館客房層每層樓客房數在二十間以上者,應設置備品室一處。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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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