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觀測坪探空儀追蹤器氣象雷達天線及繞極軌道氣象衛星追蹤天線周圍土地限制建築辦法 › 第10條

觀測坪探空儀追蹤器氣象雷達天線及繞極軌道氣象衛星追蹤天線周圍土地限制建築辦法 第10條

實施都市計畫地區依本辦法限制建築時,應由當地政府於都市計畫說明書內敘明有關限制建築事項,並於都市計畫圖上標繪限制建築範圍界線,依都市計畫法規定程序核定發布後實施;其解除限制建築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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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