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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管理辦法 第8條

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應記載事項如下: 一、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居所及指定應受送達之處所。 二、職業駕駛執照。 三、執業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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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