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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量技術人員管理辦法 第18條

計量技術人員辦理各項工作,應遵守誠實信用原則,並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違反法令相關事項。 二、允諾他人假藉其名義執行相關計量管理事務。 三、以不正當方法招攬工作。 四、無正當理由洩漏因業務知悉之秘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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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