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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 第24條

證券交易所應於一定處所備置各上市公司及其會員或證券經紀商、證券自營商之財務業務資料,以供公眾閱覽。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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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