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管理辦法 › 第6條

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管理辦法 第6條

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其金額以每一客戶成交日買進、賣出證券價金相抵後之應付價金為限,但不包括信用交易融資買進及融券賣出款項。
AI 白話解釋
← 第5條看 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管理辦法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