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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合併辦法 第9條

存續法人或新設法人自法院登記之日起,概括承受消滅法人之一切權利、義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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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