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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私立學校申請變更組織作業辦法 第8條

前條所定合併計畫,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合併計畫之緣起。 二、各財團法人私立學校之現況及問題分析。 三、合併規劃內容,包括發展願景、學校法人董事會之組成、學校法人監察人之聘任、所設私立學校之學制規劃、校舍空間之配置與調整、行政組織架構、員額配置及財務規劃。 四、合併規劃對教職員工工作權益及對學生修業權益之影響及其因應措施。 五、原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董事會、教職員工人事及學生學籍等資料之保存措施。 六、合併期程及應辦理事項。 七、預期效益。 八、其他相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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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