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財團法人農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 › 第10條

財團法人農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 第10條

農險基金主管以上之人員異動,應於異動後十五日內報主管機關備查。
AI 白話解釋
← 第9條看 財團法人農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 全文第1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