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財團法人農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 › 第8條

財團法人農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 第8條

主管機關得隨時派員查核農險基金之業務及財務狀況。 農險基金應依主管機關規定將業務及財務狀況,陳報主管機關或其指定之機構。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財團法人農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