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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之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6條

資產負債表(格式一)包括下列各項: 一、資產。 (一)流動資產。 (二)非流動資產。 二、負債。 (一)流動負債。 (二)非流動負債。 三、淨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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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