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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處務規程 第7條

銷售稅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營業稅稽徵作業之規劃、督導及管制。 二、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稽徵作業之規劃、執行及管制。 三、貨物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稽徵作業之規劃、執行、督導及管制。 四、營業稅案件之查核。 五、開立不實統一發票營業人案件之查核及督導。 六、檢舉、違章案件之規劃、查核及督導。 七、虛報薪資案件之規劃、查核及督導。 八、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相關稅務法令疑義之請釋及解答。 九、其他有關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檢舉業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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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