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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庫署處務規程 第8條

財務規劃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強化政府重大公共建設財務規劃事項之核議。 二、政府重大公共建設個案計畫之會核。 三、行政院各部會中程施政計畫、公共建設及社會行政發展計畫先期作業之會核。 四、稅課收入劃分制度之研議。 五、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之核算及撥付。 六、地方財政收入業務之輔導及會核。 七、公益彩券發行制度之規劃及管理。 八、公益彩券盈餘之分配運用及監督。 九、社會福利等支出法案之會核。 十、其他有關財務規劃會核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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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