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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所屬國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事管理準則 第10條

各機構人員之薪給,由本部訂定辦法,報請行政院核定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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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