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財政部臺北區支付處辦事細則 › 第24條

財政部臺北區支付處辦事細則 第24條

各機關查詢支付之處理事項 一、各機關如有查詢或洽商公務時,屬於各經管人業務職掌範圍以內之事 項,依權責由各經管人直接予以答覆處理。 二、所詢之事項,經管人無法解決時,報請稽核科長處理。 三、為簡化文書往來,及兼收時效起見,儘量利用電話洽商,重要者作成 電話記錄,以備查考。
AI 白話解釋
← 第23條看 財政部臺北區支付處辦事細則 全文第2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