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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區支付處辦事細則 第66條

本處職員辦公時間,依法令規定,每日按時到處辦公,並將承辦工作具體 記載,作為長官考核之參考。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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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