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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辦事細則 第32條

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七日發布修正之條文,自九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九月三十日發布修正之條文,自九十二年九月三十日施 行。 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十四日發布修正之條文,自一百年九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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