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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4條

第一組掌理證券募集與發行之核准,證券上市、上櫃之核定,公開發行證 券公司之管理及財務業務之檢查,及上開相關業務之管理、監督等事項, 分設下列各科辦事: 一、第一科辦理下列事項: (一) 辦理公開發行公司下列事項: 1 申請上市、上櫃案之核備。 2 公開發行公司申報 (請) 增資、減資、合併發行公司債及補辦公 開發行案件之審查。 3 上市、上櫃發行公司申報 (請) 發行轉換公司債之審查。 4 公開發行公司現金增資及發行公司債資金執行情形追蹤查考。 5 公開發行公司財務業務之檢查。 6 上市、上櫃公司財務業務之訪查。 (二) 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之修訂。 (三) 募集與發行海外有價證券處理要點之修訂。 (四) 私募制度之研訂與規劃。 (五) 證交所對上市公司重大訊息查證之控管及研議。 (六) 信用評等事業之管理。 (七) 媒體申報制度之建立。 (八) MINI 系統之規劃。 (九) 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二、第二科辦理下列事項: (一) 辦理公開發行公司下列事項: 1 申請上市、上櫃案之核備。 2 公開發行公司申報 (請) 增資、減資、合併發行公司債及補辦公 開發行案件之審查。 3 上市、上櫃發行公司申報 (請) 發行轉換公司債之審查。 4 公開發行公司現金增資及發行公司債資金執行情形追蹤查考。 5 公開發行公司財務業務之檢查。 6 上市、上櫃公司財務業務之訪查。 (二) 發行有價證券承銷制度、承銷商經營上開業務管理辦法之建立與修 訂。 (三) 承銷商處分案件之彙整管理。 (四) 評估報告應行記載事項之修訂。 (五) 債券市場 (含無實體公司債) 相關法規之研議。 (六) 公營事業民營化相關事宜之研議。 (七) 附認股權公司債之研議與規劃。 (八) 上市 (櫃) 公司例外管理 (含危機處理作業程序) 之修訂及控管。 (九) 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三、第三科辦理下列事項: (一) 辦理公開發行公司下列事項: 1 申請上市、上櫃案之核備。 2 公開發行公司申報 (請) 增資、減資、合併發行公司債及補辦公 開發行案件之審查。 3 上市、上櫃發行公司申報 (請) 發行轉換公司債之審查。 4 公開發行公司現金增資及發行公司債資金執行情形追蹤查考。 5 公開發行公司財務業務之檢查。 6 上市、上櫃公司財務業務之訪查。 (二) 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之修訂。 (三) 初次上櫃相關法令之研訂。 (四) 公司發行股票及公司債券簽證規則之研訂。 (五) 不動產證券化相關法規及制度之規劃與研議。 (六) 作業程序及手冊之訂定。 (七) 增資案件定期分析報告之彙整。 (八) 上市、上櫃公司定期訪查事宜之規劃。 (九) 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四、第四科辦理下列事項: (一) 辦理公開發行公司下列事項: 1 申請上市、上櫃案之核備。 2 公開發行公司申報 (請) 增資、減資、合併發行公司債及補辦公 開發行案件之審查。 3 上市、上櫃發行公司申報 (請) 發行轉換公司債之審查。 4 公開發行公司現金增資及發行公司債資金執行情形追蹤查考。 5 公開發行公司財務業務之檢查。 6 上市、上櫃公司財務業務之訪查。 (二) 初次上市相關法規之修訂。 (三) 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之修訂。 (四) 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之研訂。 (五) 衍生性商品處理要點之修訂。 (六) 公開發行公司取得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之研訂。 (七) 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處理要點之修訂。 (八) 兩岸法令規範 (含大陸投資規範) 之研訂。 (九) 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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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