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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 第5條

教務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年度訓練計畫之研擬及執行。 二、訓練課程之編排及調配;學術研討會議之籌劃辦理。 三、講座之遴聘、連絡及接待;講座資料庫之建立、更新及講座鐘點費之造冊。 四、學員調訓、訓練成績之核算、登記、結業證書與各種證明書之核發及學員學習時數認證。 五、學員上課及研習之考核;試務、訓練之績效評估及改進。 六、圖書資料之整理、供應及管理。 七、訓練教材等資料之編印、修訂及印刷,教學設備之籌劃、使用及保管。 八、國際性訓練計畫之研擬及執行。 九、就地施訓及數位課程之規劃。 十、其他有關教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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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