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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組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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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組織法 第2條
本中心掌理下列事項: 一、財政部資訊體系之整體規劃、協調及研考。 二、財政部與所屬機關(構)資訊作業計畫、設備之審議、作業檢查及績效評核。 三、財政部與所屬機關(構)資訊安全之規劃、宣導及評核。 四、財政資訊作業之整體規劃、系統設計、處理手冊與規範之審訂、訓練及作業之輔導、督導、管制。 五、依稅捐稽徵法與其他相關法律規定執行資料之蒐集、資訊處理及運用。 六、政府採購及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資訊體系之建立與管理。 七、其他有關財政資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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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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