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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處務規程 第15條

支援服務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財政部本部之整體資訊作業及跨域資訊交流。 二、財政部本部之資通訊設備設置及維運。 三、財政部本部之資訊安全宣導、監控及執行。 四、財政部所屬機關(構)未設專責資訊單位之整體資訊作業及跨域資訊交流。 五、其他資訊作業之支援服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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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