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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財稅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 第7條

會計員掌理左列事項: 一、辦理歲計事項。 二、辦理會計事項。 三、兼辦統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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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