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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組織條例 第2條

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掌理左列事項: 一、財政部資訊體系之整體規劃事項。 二、財政部各單位及所屬機關資訊作業之計畫及設備之審議、作業檢查、績效評核事項。 三、財稅資訊作業之整體規劃、系統設計、處理手冊及規範之審訂、訓練及作業之輔導、督導、管制事項。 四、財稅資訊之綜合處理事項。 五、其他有關財稅資訊處理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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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