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財政部賦稅署處務規程 › 第10條

財政部賦稅署處務規程 第10條

稽徵行政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稅捐稽徵共同法規訂定、修正、解釋之研議及各項稅務資訊業務之規劃、協調。 二、租稅教育及宣傳之規劃、執行。 三、稅務行政之規劃、督導及考核。 四、欠稅限制出境、資訊管理及電子作業。 五、施政計畫之彙報及管制。 六、研究發展計畫之管制、執行及考核。 七、賦稅法規之整理及彙編。 八、其他有關稽徵行政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9條看 財政部賦稅署處務規程 全文第1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