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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處務規程 第5條

所得稅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所得稅法規訂定、修正及解釋之研議。 二、稽徵業務之規劃、指揮、監督、考核及解答。 三、涉外所得稅業務及國際租稅會議組織業務之處理。 四、其他有關所得稅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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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