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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貨物稅評價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7條

管理科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應調整出廠價格或完稅價格案件之行政業務處理。 二、關於產製廠商產銷情形與應稅貨物市場通常價格資料之蒐集。 三、關於評定案件或交議案件之查報與處理。 四、其他應處理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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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