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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關稅局辦事細則 第30條

本局為檢討業務,推進工作,解決各單位處理業務時所發生之困難,並加 強業務之協調與聯繫,定期舉行業務檢討會,由局長、副局長、主任秘書 及組、室、隊、分 (支) 局主管組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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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