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貨物稅條例 › 第33條

貨物稅條例 第33條

第 五 章 罰則
(刪除)
AI 白話解釋

「罰則」的其他條文

第28條納稅義務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除通知補辦或改正外,處新臺幣九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一、未依第…第29條產製廠商未依第二十三條規定期限申報計算稅額申報書,而已依第二十五條規定之補報期限申報納稅者,…第30條稅款記帳之外銷品原料,自記帳日之翌日起一年六月內未能加工外銷沖帳或改為內銷者,除補徵稅款外,…第31條納稅義務人逾期繳納稅款者,應加徵滯納金。前項應納稅款,應自滯納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納稅義務人…第32條納稅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補徵稅款外,按補徵稅額處三倍以下罰鍰:一、未依第十九條規定辦理…第34條(刪除)第35條(刪除)
← 第32條看 貨物稅條例 全文第3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