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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船搭客管理規則 第31條

船舶所有人或船長向航政機關申請簽發中華民國貨船搭客證書時,應填具申請書,其格式依附表三規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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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