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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 第46條

雇主對於人字臂起重桿,應於其機身明顯易見處標示其額定荷重,並使操作人員及吊掛作業者周知。 前項起重桿應以銘牌等標示下列事項: 一、製造者名稱。 二、製造年月。 三、吊升荷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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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