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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 第67條

雇主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其安全係數應在四以上。馬鞍環之安全係數應在五以上。 前項安全係數為吊鉤或馬鞍環之斷裂荷重值除以吊鉤或馬鞍環個別所受最大荷重值所得之值。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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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