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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學校及軍事訓練機構學員生修業規則 第30條

學員生結業後,各校應填具教育成果考核表,依兵籍管理權責,分送各兵籍資料管理單位及經管單位登記參考運用。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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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