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軍事學校及軍事訓練機構學員生修業規則 › 第7條

軍事學校及軍事訓練機構學員生修業規則 第7條

各校應依不同之教育班次,分別訂定教育計畫,報請權責機關核定。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軍事學校及軍事訓練機構學員生修業規則 全文第7-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